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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校友會文藝設計競賽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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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校友會

第十一屆文藝設計競賽

校友會第41期會刊封面』設計競賽要點

891211訂定;990105修訂

壹、 

1.   校友會第五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2.   校友會第六屆第五次理監事會議修正事項辦理。

3.   校友會第七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修正事項辦理。

4.   校友會第八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修正事項辦理。

5.   校友會第十一屆第四次理監事會議修正事項辦理。

貳、            

1. 本著校友會提攜後學精神,提供另一學習空間,用以展現個人學習成果。

2. 配合母校教學計畫,加強生活設計能力,藉由創作方式,提升學習績效。

3. 增進文藝創作素養,培養美術鑑賞與科學技能研究的興趣,激發創作潛能。

4. 體認團隊創作與互助合作學習樂趣。

參、主辦單位︰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校友會

肆、協辦單位︰本校實習輔導處

伍、創作主題

以校友會『千秋竹工、永展雄風』為創作設計概念。

陸、           設計規格

1.  作品中必須呈現『竹工校友』與『41』之字樣或意象。
(可上校友會網站瀏覽前期作品。)

2.  作品以A4彩色樣稿  交件。

3.  若獲獎則再以電子儲存格式,直式A4、 TIF格式、解析度300dpi,儲存於CD中交件。

柒、           參加辦法

1. 對象:分為   1)甲組:學生組,個人創作、不分年級 。
            
2)乙組:畢業校友與教職員工組。

2. 每人限提一件作品。

3. 曾經獲得本競賽前三名者,不得再參加同組競賽。


 

捌、評選標準

1.   主題表示:50%

2.      意:30%

3.   色彩應用:20%

玖、評選方式

由校友會聘請本會理事二人、本校教師三人,共組評審委員會審慎作業選出各獎項。

壹拾、         

1.  各組選出前三名:頒發獎金(300020001000)及證書一幀。

2.  甲組優選佳作6名:頒發500元圖書禮券及證書一幀,
乙組優選三名:頒發獎品及證書一幀。

3.  獎勵名額得視參賽作品水準,在獎金總額內,由評選委員會決定是否酌予增減。

4.  得獎者邀請於本年度校友大會公開頒獎與表揚,作品並永久典藏。

壹拾壹、     

1. 最優選作品由校友會會刊擁有出版印製權,用於41校友會刊封面。

2. 所有優選作品刊載於校友會刊中,並於校友大會辦理專案公開展覽。

壹拾貳、    報名及收件地點

1.欲參加人員請至校友會辦公室(實習輔導處)領取報名表簡章與設計創作說明書。

2.上校友會網站下載報名表。

3.校內作品一律親自交件。

4.先繳二份A4樣稿圖即可,如獲獎,再專函另行通知繳交電子檔。

5.校友作品可直接交至校友會辦公室(實習輔導處),或寄
300
新竹市中華路二段二號竹工校友會 收。

6.報名、收件截止日:99324日(三)下午四時前寄達

7.作品不退件,請自行存留底稿。

8.相關訊息可撥電話03-53184985318744  陳姿澐小姐 或
E-Mail:vickylien@hcvs.hc.edu.tw 林香蘭 洽詢。

壹拾參、     

1.入選作品,由校友會以A1格式出圖展覽保存。並贈送作者一份。

2.主辦單位得使用得獎作品之照片、幻燈片及作品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出版等用途活動。

3.參展作品智慧財產權屬於作者本人,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擁有使用權。

4.嚴禁仿冒及曾公開發表作品參加競賽。

5.如有仿冒作品或事後察覺時,主辦單位召開評選委員會議,並作適當處理。

壹拾肆、    本要點經本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校友會  文藝、科學創作競賽

『校友會第37、38期會刊封面』設計競賽要點    891211訂定;951025修訂 

壹、       

1.  校友會第五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2.  校友會第六屆第五次理監事會議修正事項辦理。

3.  校友會第七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修正事項辦理。

4.  校友會第八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修正事項辦理。

貳、       

1.   本著校友會提攜後學精神,提供另一學習空間,用以展現個人學習成果。

2.   配合母校教學計畫,加強生活設計能力,藉由創作方式,提升學習績效。

3. 增進文藝創作素養,培養美術鑑賞與科學技能研究的興趣,激發創作潛能。

4.   體認團隊創作與互助合作學習樂趣。

參、      主辦單位︰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校友會

肆、      協辦單位︰本校實習輔導處

伍、      創作主題

以校友會『風起雲湧、千秋竹工』為創作設計概念。

陸、      設計規格

1.  作品中必須呈現『竹工校友』與『37(或38)之字樣或意象。(可上校友會網站瀏覽前期作品。)

2.  作品以A4彩色樣稿交件。

3.  若獲獎則再以電子儲存格式,直式A4、 TIF格式、解析度300dpi,儲存於CD中交件。

柒、      參加辦法

1. 對象:分為(1)甲組:學生組,個人創作、不分年級 。

                     (2)乙組:畢業校友與教職員工組。

2. 每人限提一件作品。

3. 曾經獲得本競賽前三名者,不得再參加同組競賽。

捌、      評選標準

1.  主題表示:50%

2.     :30%

3.  色彩應用:20%

玖、      評選方式

         由校友會聘請本會理事二人、本校教師三人,共組評審委員會審慎作業選出各獎項。

壹拾、       

1.  各組選出前三名:頒發獎金300020001000元)及證書一幀。

2.  甲組優選佳作6名:頒發500元圖書禮券及證書一幀,乙組優選三名:頒發獎品及證書一幀。

3. 獎勵名額得視參賽作品水準,在獎金總額內,由評選委員會決定是否酌予增減。

4.  得獎者邀請於本年度校友大會公開頒獎與表揚,作品並永久典藏。

壹拾壹、      

1.   最優選作品由校友會會刊擁有出版印製權,用於37、38期校友會刊封面。

2.   所有優選作品刊載於校友會刊中,並於校友大會辦理專案公開展覽。

壹拾貳、  報名及收件地點

1.欲參加人員請至校友會辦公室(實習輔導處)領取報名表簡章與設計創作說明書。

2.上校友會網站下載報名表。

3.校內作品一律親自交件。

4.先繳二份A4樣稿圖即可,如獲獎,再專函另行通知繳交電子檔。

5.校友作品可直接交至校友會辦公室(實習輔導處),或寄新竹市中華路二段二號竹工校友會收。

6.報名、收件截止日:9639日下午四時前寄達。

7.作品不退件,請自行存留底稿。

8.相關訊息可撥電話03-53184985318744  權康玲小姐或

E-Mail:alum@hcvs.hc.edu.tw 吳盛和 洽詢。

壹拾參、       

1.入選作品,由校友會以A1格式出圖展覽保存。並贈送作者一份。

2.主辦單位得使用得獎作品之照片、幻燈片及作品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出版等用途活動。

3.參展作品智慧財產權屬於作者本人,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擁有使用權。

4.嚴禁仿冒及曾公開發表作品參加競賽。

5.如有仿冒作品或事後察覺時,主辦單位召開評選委員會議,並作適當處理。

壹拾肆、  本要點經本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