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校友會
第十一屆文藝設計競賽
『校友會第41期會刊封面』設計競賽要點
891211訂定;990105修訂
壹、依
據
1.
校友會第五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2.
校友會第六屆第五次理監事會議修正事項辦理。
3.
校友會第七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修正事項辦理。
4.
校友會第八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修正事項辦理。
5.
校友會第十一屆第四次理監事會議修正事項辦理。
貳、
目 的
1.
本著校友會提攜後學精神,提供另一學習空間,用以展現個人學習成果。
2.
配合母校教學計畫,加強生活設計能力,藉由創作方式,提升學習績效。
3.
增進文藝創作素養,培養美術鑑賞與科學技能研究的興趣,激發創作潛能。
4.
體認團隊創作與互助合作學習樂趣。
參、主辦單位︰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校友會
肆、協辦單位︰本校實習輔導處
伍、創作主題
以校友會『千秋竹工、永展雄風』為創作設計概念。
陸、
設計規格
1.
作品中必須呈現『竹工校友』與『41』之字樣或意象。
(可上校友會網站瀏覽前期作品。)
2.
作品以A4彩色樣稿
交件。
3.
若獲獎則再以電子儲存格式,直式A4、 TIF格式、解析度300dpi,儲存於CD中交件。
柒、
參加辦法
1.
對象:分為 (1)甲組:學生組,個人創作、不分年級
。
(2)乙組:畢業校友與教職員工組。
2.
每人限提一件作品。
3.
曾經獲得本競賽前三名者,不得再參加同組競賽。
捌、評選標準
1.
主題表示:50%。
2.
創
意:30%。
3.
色彩應用:20%。
玖、評選方式
由校友會聘請本會理事二人、本校教師三人,共組評審委員會審慎作業選出各獎項。
壹拾、
獎 勵
1.
各組選出前三名:頒發獎金(3000、2000、1000元)及證書一幀。
2.
甲組優選佳作6名:頒發500元圖書禮券及證書一幀,
乙組優選三名:頒發獎品及證書一幀。
3.
獎勵名額得視參賽作品水準,在獎金總額內,由評選委員會決定是否酌予增減。
4.
得獎者邀請於本年度校友大會公開頒獎與表揚,作品並永久典藏。
壹拾壹、
展 覽
1.
最優選作品由校友會會刊擁有出版印製權,用於41期校友會刊封面。
2.
所有優選作品刊載於校友會刊中,並於校友大會辦理專案公開展覽。
壹拾貳、
報名及收件地點
1.欲參加人員請至校友會辦公室(實習輔導處)領取報名表簡章與設計創作說明書。
2.上校友會網站下載報名表。
3.校內作品一律親自交件。
4.先繳二份A4樣稿圖即可,如獲獎,再專函另行通知繳交電子檔。
5.校友作品可直接交至校友會辦公室(實習輔導處),或寄
300新竹市中華路二段二號竹工校友會 收。
6.報名、收件截止日:99年3月24日(三)下午四時前寄達。
7.作品不退件,請自行存留底稿。
8.相關訊息可撥電話03-5318498、5318744
陳姿澐小姐 或
E-Mail:vickylien@hcvs.hc.edu.tw
林香蘭 洽詢。
壹拾參、
附 則
1.入選作品,由校友會以A1格式出圖展覽保存。並贈送作者一份。
2.主辦單位得使用得獎作品之照片、幻燈片及作品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出版等用途活動。
3.參展作品智慧財產權屬於作者本人,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擁有使用權。
4.嚴禁仿冒及曾公開發表作品參加競賽。
5.如有仿冒作品或事後察覺時,主辦單位召開評選委員會議,並作適當處理。
壹拾肆、
本要點經本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校友會 文藝、科學創作競賽
『校友會第37、38期會刊封面』設計競賽要點
891211訂定;951025修訂
壹、
依
據
1.
校友會第五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2.
校友會第六屆第五次理監事會議修正事項辦理。
3.
校友會第七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修正事項辦理。
4.
校友會第八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修正事項辦理。
貳、
目
的
1.
本著校友會提攜後學精神,提供另一學習空間,用以展現個人學習成果。
2.
配合母校教學計畫,加強生活設計能力,藉由創作方式,提升學習績效。
3.
增進文藝創作素養,培養美術鑑賞與科學技能研究的興趣,激發創作潛能。
4.
體認團隊創作與互助合作學習樂趣。
參、
主辦單位︰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校友會
肆、
協辦單位︰本校實習輔導處
伍、
創作主題
以校友會『風起雲湧、千秋竹工』為創作設計概念。
陸、
設計規格
1.
作品中必須呈現『竹工校友』與『37』(或38)之字樣或意象。(可上校友會網站瀏覽前期作品。)
2.
作品以A4彩色樣稿交件。
3.
若獲獎則再以電子儲存格式,直式A4、
TIF格式、解析度300dpi,儲存於CD中交件。
柒、
參加辦法
1.
對象:分為(1)甲組:學生組,個人創作、不分年級 。
(2)乙組:畢業校友與教職員工組。
2.
每人限提一件作品。
3.
曾經獲得本競賽前三名者,不得再參加同組競賽。
捌、
評選標準
1.
主題表示:50%。
2.
創 意:30%。
3.
色彩應用:20%。
玖、
評選方式
由校友會聘請本會理事二人、本校教師三人,共組評審委員會審慎作業選出各獎項。
壹拾、 獎
勵
1.
各組選出前三名:頒發獎金(3000、2000、1000元)及證書一幀。
2.
甲組優選佳作6名:頒發500元圖書禮券及證書一幀,乙組優選三名:頒發獎品及證書一幀。
3.
獎勵名額得視參賽作品水準,在獎金總額內,由評選委員會決定是否酌予增減。
4.
得獎者邀請於本年度校友大會公開頒獎與表揚,作品並永久典藏。
壹拾壹、
展
覽
1.
7.作品不退件,請自行存留底稿。
8.相關訊息可撥電話03-5318498、5318744
權康玲小姐或
E-Mail:alum@hcvs.hc.edu.tw
吳盛和
洽詢。
壹拾參、
附
則
1.入選作品,由校友會以A1格式出圖展覽保存。並贈送作者一份。
2.主辦單位得使用得獎作品之照片、幻燈片及作品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出版等用途活動。
3.參展作品智慧財產權屬於作者本人,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擁有使用權。
4.嚴禁仿冒及曾公開發表作品參加競賽。
5.如有仿冒作品或事後察覺時,主辦單位召開評選委員會議,並作適當處理。
壹拾肆、
本要點經本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