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竹工 | 回教務處首頁|工作伙伴

 

 

 

項目

應備證件

申請程序/申請人

規費

承辦單位

備註

補發學生證

最近三個月一吋照片 電子檔案或照片紙本一張

1.學生或委託人

2.遺失重新申請:
→填寫申請單
→導師、家長簽章
→總務處繳交規費
→至註冊組辦理

3.毀損換發者:請交回舊證

每張100元整

註冊組

◆因遺失而補發學生證應 接受假日輔導乙次處分

◆委託辦理需填寫委託書領證時並需檢驗身份證明

◆每月1日、15日受理申請,遇段考暫停

◆繳件→領件約 需7個工作日

申請在校生成績證明書

 

1.學生或委託人

2.程序

→填寫申請單
→總務處繳交規費
→至註冊組辦理

每份10元整

註冊組

◆繳件後當天下課回家前可領件

補發畢業證明書

繳交最近三個月二吋照片二張

同上

每份30元整

註冊組

僅能申請補發一份

◆領取畢業證明書時應出示身份證或證明文件

申請畢業生中文成績證明書

 

同上

每份20元整

註冊組

◆可當場領件

申請畢業生英文成績證明書

繳交最近三個月二吋照片二張

1.同上

2.備妥英文名字與地址

每份20元整

註冊組

◆領件約需3個工作日

申請轉學、修業、退學、休學、延長休學證明書

辦理轉學、修業、退學者:攜帶最近三個月二吋照片二張

繳回學生證

 

註冊組

若學生證遺失需填寫切結書,並愛校服務乙次

申請休學、延長休學證明書

 

1.填寫申請單

2.繳回學生證

 

註冊組

若學生證遺失需填寫切結書,並愛校服務乙次

申請更改學籍

攜帶戶籍謄本

繳交戶籍謄本影本

 

註冊組

 

申請減免學雜費

身心障礙學生
(1)身心障礙
(殘障)手冊影本

(2)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220萬元之證明文件

 

 

註冊組

◆在學生於期末統一申請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1)
家長身心障礙
(殘障)手冊影本

(2) 戶籍證明文件

(3)家庭所得總額未超過220萬元之證明文件

 

 

註冊組

◆在學生於期末統一申請

低收入戶學生
(1)
戶口名簿影本

(2) 鄉鎮市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註冊組

◆在學生於期末統一申請

軍人子女
學生本人之眷屬補給證影印本

 

 

註冊組

◆在學生於期末統一申請

原住民籍學生
戶籍謄本

 

 

註冊組

開學後一週內辦理

     

網頁維護:設備組   最後更新2011/11/01  H C V S 2006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