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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組織章程
壹、依據
一、教育部九十三年七月頒台訓(三)字第0930087101C號函轉行政院。
二、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院台教字第0930030325㈵號函『性別平等教育法』辦理。
三、本校九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性別平等委員會會議(950915)修正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四、本校九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性別平等委員會議(961123)修正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五、本校九十八學年度第二學期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議(990608)修正通過,校務會議(990703)追認通過。
貳、目的
配合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相關規定,建立尊重包容接納的性別平等教育環境及價值觀,落實性別平等教育的內涵,故成立本委員會,負責推動及督導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期望達成下列目標:
一、建構性別平等之安全、溫馨的校園空間環境。
二、增進師生對性別平等教育意涵的認識瞭解,並能融入教師教學課程、班級經營及學生生活教育中,提升自我覺察及省思能力。
三、培養正確的性騷擾、性侵害防制概念,研擬相關防制要點規定,並建立機制以有效處理性騷擾、性侵害事件。
參、組織架構
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相關規定及任務使命,並兼顧校內相關處室的職責,以分工合作的方式達成預期目標,本委員會的組織架構及運作原則如下:
一、委員會置委員15~21人,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委員採任期制,以一年一聘為原則,由校長聘任之。其中女性委員應佔委員總數的1/2以上。
二、教務、訓導、輔導、總務、人事五處室主任為當然委員,以利性別平等相關活動之統籌規劃及推動。
三、本委員會每學期至少應開會一次,以檢視相關計畫及實施成果。遇有特殊偶發狀況,得由主任委員隨時召開之。
四、遇有性騷擾、性侵害事件發生,除依法律規定通報外,應另成立調查小組調查處理。
肆、辦理業務與相關分工
一、教務處:
(一)蒐集/購置性別平等教育、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及救濟等教學資源。
(二)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教材研發及教學研究。
(三)協助教師實施性別平等教育融入學科教學(含性侵害防治、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
(四) 辦理教職員工性別平等教育相關主題之研習或讀書會。
(五) 推派教師參加校外性別平等教育或性侵害、性騷擾防治研習或活動。
(六) 將懷孕學生之受教權(含延長休學年限彈性措施)等相關規定納入學則或教務章則規範。
(七) 規劃年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經費,有效運用並留有紀錄。
二、訓導處:
(一)辦理校園性別事件與性侵害或性騷擾專業人員培訓。
(二)知悉校園性別事件與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件時依規定校安通報及法定通報,並設有性侵害或性騷擾申訴事件之申訴管道。
(三) 將懷孕學生之受教權(含請假等彈性措施)等相關規定納入學則或訓導章則規範。
(四) 規劃年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經費,有效運用並留有紀錄。
三、總務處:
(一)檢視並改進硬體設施現況以提升校園安全(含危險標源標示、保全系統、求救系統、照明系統等)。
(二)定期舉行校園空間安全檢視說明會。
(三) 規劃年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經費,有效運用並留有紀錄。
四、輔導室:
(一)依法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二)訂定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組織章程、委員名冊(註明性別、職稱等) ,並呈現於學校網站。
(三)依法定期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四)訂定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並公告周知。
(五)規劃年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經費,有效運用並留有紀錄。
(六) 訂定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規定與處理流程,並公告周知。
(七) 設置性侵害或性騷擾申訴事件之申復管道。
(八) 推派性別平等教育委員參加性別平等教育相關研習。
(九) 結合校內外各項人力資源,推動性別平等教育。
(十) 將學校性別平等育辦理情形呈現於網頁,並建立校外相關資源連結。
(十二) 提供懷孕學生諮商輔導、補救教學、衛生醫療資源與硬體設備等之協助。
(十三) 提供懷孕學生家長諮詢與支持,及提供相關衛生醫療與社福資源。
五、圖書館:
(一) 蒐集/購置性別平等教育、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及救濟等教學資源。
(二) 辦理教職員工性別平等教育相關主題之研習或讀書會。
(三) 規劃年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經費,有效運用並留有紀錄。
六、人事室:
(一) 落實教師評審委員會任一性別委員符合委員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規定(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
(二) 落實考績委員會任一性別委員符合委員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規定。
(三) 訂定考績委員會組織章程、委員名冊(註明有性別、職稱等) 並呈現在各校網站。
(四) 規劃年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經費,有效運用並留有紀錄。
七、實習處:
(一) 規劃年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經費,有效運用並留有紀錄。
(二) 結合校內外各項人力資源,推動性別平等教育。
伍、本組織章程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議討論後修訂,校務會議通過,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