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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綱要

普通高級中學必修科目「國文」課程綱要 壹、課程目標 普通高級中學必修科目「國文」,同時具有語文教育、文學教育與人文教育等性質,欲達成之目標如下: 一、達成本國語文,聽、說、讀、寫之學科能力指標。(詳見下節) 二、學習經由各類文學作品之欣賞與寫作練習,開拓生活視野,培養優美情操,認識複雜人性,養成廣大的同情,以及表白自我內心,引發人我共感的能力。 三、養成廣泛閱讀的習慣,理解文明社會的基本價值,經由文化經典與當代生存環境的對話,開發文化反思的能力與尊重多元的精神。 貳、核心能力普通高級中學學生在18歲時「語文」領域「國文」科上之學習,應能夠達成以下能力指標: 一、聽 (一)分析與評論談話內容。 (二)分析與評論演講、報導的內容。 (三)分析與評論各類影音資料的內容。 二、說 (一)富感情的朗讀作品,並應用於說話中。 (二)善用口語表達技巧。 (三)應用技巧表情達意,交換意見。 (四)針對不同場合適當的說明意見,分享經驗。 三、讀 (一)利用進階詞彙、語法、修辭,輔助閱讀。 (二)廣泛利用文化知識,輔助閱讀。 (三)鑑賞與評論各類作品。 四、寫 (一)善用技巧遣詞造句。 (二)善用寫作技巧,流暢的表情達意。 (三)創作結構嚴謹的作品。 參、時間分配第一、二、三學年每學期四學分,共二十四學分。每週授課四節,時間分配原則如下: 一、範文每週三節。 二、寫作練習及指導每二週二節。 三、文學、文化名著閱讀,應用範文教學時間作閱讀指導;應用寫作練習及指導時間,作「閱讀報告」之寫作指導。 肆、教材綱要 一、教材編選 (一)編寫教材時,應注意與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的銜接,並注意教材內容應具時代意義、前瞻視野,反映在地經驗或普世價值。 (二)範文之選材,必須具有語文訓練、文藝欣賞及人文素養之價值。 (三)編選範文時,應將三學年六學期所選用之教材,作通盤計劃,按不同文類、文字深淺、內容性質,作有系統之編排。 (四)每課範文應附有題解、作者、注釋、問題討論等項。 (五)選文應力求內容切時,旨趣合宜;思理精闢,層次分明;情意真摯,想像豐富;文辭雅暢,篇幅適度。 (六)文學、文化名著閱讀,宜著重文字難易適中、內容豐富賅博、思想新穎深刻、文學樣式多元,經任課教師指導後,能由學生自行閱讀吸收者。 二、教材之配置 (一)範文 1.語體文與文言文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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