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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作業申請 / 05休學、放棄學籍(退學)

辦理休學、放棄學籍(退學)流程  受理單位:教務組。
 
 
 
1.  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至進修部辦公室填寫申請單(需由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2.  繳回學生證。
3.  在校日數未達教學總日數三分之二時,將依比例核算後予以退其學雜費用,並由總務處通知申請人領取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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