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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作業申請 / 09驗書作業

驗書流程  受理單位:教務組。
 
 
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進修部學校驗書實施要點
一、驗書時間:
   上學期:12月下旬;下學期:7月中旬。
二、驗書地點:進修部辦公室。
三、驗書規定:
(一)、符合版本之教科書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才能辦理驗書:
1.書名、冊別、出版書局、作者必須與本校所選用版本相同。
2.教科書審定執照號碼必須與本校書單公告相同
3.不得為教師用書、盜版書籍或整本影印之書籍,亦不得為自圖書館借閱之書籍。
4.書籍如有缺頁、脫落等情形,應先裝訂或修補方可驗書。
5.習作及手冊若為附屬套書之ㄧ部分時,不可單獨進行驗書
6.各科附贈之配套措施不可單退,亦不可單獨進行驗書
(二)、經查證符合驗書條件者,於辦理驗書手續時,教務組會在書側面加蓋驗書戳記及驗書日期。
(三)、同一本書於同一學年度僅能驗書一次,已蓋有驗書戳記之書籍教學組會再次進行查證工作;如為非本年度戳記則准予驗書,蓋有本年度戳記不予受理。
(四)、封面、封底或版權頁脫落以致於無法判斷審定執照或驗書戳記者,應先裝訂或修補方可驗書。
(五)、驗書屬個人行為,不接受全班集體退書。
(六)、若個人通過驗書手續核准後所擁有之書籍(或附件)與學校統一購買之書籍(或附件)有差異時請自行負責,學校無法提供差異部份之服務。
四、教科書驗書程序:
(一)、自行填寫驗書單(至進修部辦公室領取驗書單)。
(二)、至教務組驗書。
(三)、核章於舊書及單據上。
(四)、教務處工作人員登錄資料。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每位同學僅限驗書一次,請一次將所有舊書帶來查驗,以免造成作業困擾。
(二)、驗書當天如有要事不克前來學校,可委託同學或家長代為辦理,請將舊書及個人資料(班級、座號、姓名)交給受託者即可。
(三)、未準時驗書者(除特殊原因者,需提供證明)。逾規定之驗書時間後一律不予受理。
六、本要點未盡事項,另行補充之,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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