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生活榮譽競賽實施要點
107年12月27日主管會議訂定
108年01月07日教師輔導管教學生委員會議決通過
一、 依據:
(一) 依據「教師法第十七條」。
(二) 教育部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教育部1050520台教學(二)字第1050061858號函)。
(三) 本校「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二、 目的:
(一) 加強學生生活教育與品德教育,從生活中養成良好的生活與衛生習慣,藉由秩序競賽薰陶學生守法重紀的美德,培養學生自動、自發、自治、履踐、篤實的精神。
(二) 全校師生共同努力維護校園環境整潔,綠化及美化校園環境,營造乾淨且衛生的學習環境,藉由整潔競賽提升學生環保素養與道德觀,創造垃圾不落地,兼具環保的綠色學校。
三、 實施方式:分整潔與秩序評比,分別進行評分。
(一) 整潔部分:
1.每學年開學前由各班導師抽籤分配外掃區域。
2.每學年更換班級外掃區域,於學期間,若導師間同意調換外掃區域之後,會知衛生保健組後進行班級之外掃區域調換。
3.外掃責任區域由分配之班級負責清潔檢整、環境維護與綠美化工作。
4.全校各班均應依照掃區分配,每日進行早、晚各一次打掃工作。
(二) 秩序部分:
1.以生活秩序評比(每週)為主要項目。
2.全校以班級為單位,於全年級實施秩序競賽評比。
四、 實施對象:全校所有班級。
五、 實施日期:每學期的開學日至休業式止,寒暑假期間不進行生活榮譽競賽。
六、 評分編組:
(一) 整潔部分:由衛生組長招募環保志工,編成校園環境衛生檢查小組,實施全校各班級打掃區域評分工作。
(二) 秩序部分:由生輔組長招募糾察隊,編成秩序檢查小組輪流檢查評分。
七、 評分方式:
生活榮譽競賽成績每日評比乙次,每兩週累計前六名之班級於全校朝會時由校長或主任頒發團體獎牌及獎狀。
(一) 整潔部分:
1.每學期不定期舉辦3-5次環保志工教育訓練。
2.全校外掃區域劃分為40個區域,每位評分人員負責檢查4個區域。
3.全校內掃區域劃分為3個部分,新民樓、欣學樓1~4樓、欣學樓5~7樓。
4.每兩週進行成績加總計算,並於導師會議公佈最後三名之班級打掃區域。
5.衛生組長對於評分人員所評分之結果進行複評,以期本競賽之公平與公正。
6.若評分人員不適任,衛生保健組得再次進行教育訓練,若未獲改善,則更換該負責區域之評分人員。
(二) 秩序部分:
1.每學期不定期舉辦2-3次糾察志工教育訓練。
2.秩序(每日)成績以100分為基準,視當日全校班級各項缺失予以扣分。
3.秩序評分重點:
(1)升旗進場,隊伍是否嚴整,秩序是否良好。
(2)進出校門、升旗典禮及週會是否服儀整齊。
(3)完成每日出席人數登記
(4)早自習(班級自習狀況)、午休人員管制是否確實,秩序是否良好。
(5)禮節(禮貌)表現是否合於要求標準。
(6)其它集會活動秩序表現。
八、 獎勵方式:
(一) 獎勵方式:
1.上學期與下學期共2次。
2.綜合學期總評分後,於全校升旗時恭請校長頒發獎狀。
3.生活榮譽整潔、秩序競賽成績,全校前五名班級之班導師記嘉獎乙次,並於期末校務會議中頒發前3名班級導師獎勵金。
(二) 獎勵金部分:
1.第一名班級:1,500元,全班同學記小功乙次。
2.第二名班級:1,000元,全班同學記嘉獎兩次。
3.第三名班級: 800元,全班同學記嘉獎乙次。
4.第四名班級:全班同學記嘉獎乙次。
5.第五名班級:全班同學記嘉獎乙次。
九、 輔導方式:
生活榮譽整潔、秩序競賽成績,學期評比最後三名之班級,於寒暑假期間,增加排定打掃輪序乙次。
(一) 整潔部分:
1.班級未確實打掃負責之環境區域,衛生保健組通知導師協助處理。
2.班級環境區域經導師要求後未獲改善,該環境區域負責同學處以警告一次。
3.情節嚴重時,衛生組得要求該班級於午休時間、空堂時間或其他課餘時間進行環境整潔加強打掃。
4.情節嚴重並且屢勸不聽時,衛生組得對於該環境區域負責同學處以必要之輔導管教措施。
5.每兩週評分最後三名之班級,於導師辦公室或公開場所公佈班級所屬環境區域,期望能有改善的機會。
6.每學期總計評分最後三名之班級,列入下學期清淨家園名單。
(二) 秩序部分:
1.學生個人如有特殊表現者,另依學生獎懲辦法辦理獎懲。
2.秩序成績評比連續兩次最後一名班級,視情節予以適當之輔導。
3.屬於個人問題影響團體榮譽者,實施假日輔導一次,以示警惕。
十、 本要點獎勵金由家長會編列預算提供。
十一、 本要點經主管會議訂定,送輔導管教學生委員會議決通過,並陳奉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